國務院日前發出通知,決定對各部門現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清理。
  【清理對象】
  已向社會公開的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彙總清單所列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根據審批對象的不同,這些事項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審批事項和麵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審批事項。
  【清理要求】
  清理工作要按照統一要求,分類處理,分步實施,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調整的堅決調整,最終將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取消或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將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取消或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據新華社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國務院決定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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