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嚴琪)60歲的孟某在鬧市區早高峰期間,因自身殘疾在上下車時未獲照顧而與公交司機起了爭執。孟某因拉拽正在駕駛車輛的公交司機,致四車連環相撞。近日,通州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孟某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11月14日,被告人孟某乘坐552路公交車欲至通州區中醫醫院看病,因上下車問題與公交車駕駛員孫某發生爭執,後在公交車行駛至通州區梨園鎮九棵樹西路時,孟某毆打並拉拽司機孫某胳膊,致公交車失控,分別撞擊到三輛小轎車;其中一名車主受傷,公交車亦受損。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孟某與公交車司機發生爭執後不能理智處理,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J195  (原標題:公交車上拉拽司機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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